持证上岗安全第一

   佛山日报讯记者李祥锐报道: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公司被罚1.5万元。近日,高明区应急管理局查处一起违规作业行为。该局提醒,《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5月15日起施行,企业要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确保持证上岗,同时审核证件有效期,避免过期。

   近期,区应急管理局对区内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1名焊接工人持有的焊接和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逾期未复审,已经失效。该工人还一直留在一线作业,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用人单位作出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区应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因为施工现场危险系数比较高,因此监管部门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也更严格。

   根据国家要求,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6年,每3年需要复审1次,复审内容不仅包括从业人员技能和安全知识,还有健康体检等,从多个维度去评价持证人是否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如果证件过期上岗,将视为无证作业。

   上述相关负责人介绍,由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自2023年5月15日起开始施行。其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将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要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同时审核证件有效期,避免过期。



   来源:佛山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