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出台

  为积极响应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指导精神,贯彻落实稳住经济大盘工作部署,近日,《佛山市高明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发布(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立足“提增量、稳存量、调结构”,从鼓励引进、培育外贸主体,推动企业外贸数据回流,鼓励扩大进口,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开拓国际市场、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以及促进外贸行业商(协)会发展等方面加大对外贸企业的扶持力度,以提振进出口企业信心,缓解企业资金成本压力,持续优化我区外贸结构,实现我区外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支持引进、培育外贸主体方面,对外贸企业产生进出口实绩的首个年度进出口额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的按规模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方面,对年度进出口额2000万美元以上,或年度进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2000万美元以下且较上年度进出口额实现正增长的企业,按评分和排名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支持企业外贸数据回流方面,对企业将原供货给区外出口的外贸数据回归本地自营进出口,全年实现回流外贸出口值超过2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支持企业扩大进口方面,一是对原本不在我区注册但利用我区口岸进口的企业成功实现本地注册且注册当年度进口值达3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二是对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符合市级扶持进口商品目录内的产品,年度进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企业,对增量部分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方面,对参加线上国际展会的企业,按展位费的50%给予扶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万元扶持。

  支持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和融资方面,对于投保“一般企业类”保险产品的企业,按照实际缴纳保险费的3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企业贸易融资综合费用按自缴费用的30%据实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8万元。

  支持外贸行业商(协)会发展方面,对区进出口商会所属会员企业进出口总额实现正增长的按增长规模给予商会不超过5万元的扶持,对进出口商会组织专题经贸活动据实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举办行业专业知识培训、专题讲座据实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方面,鼓励制造业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对实现年度进出口总值同比正增长且跨境电商进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叠加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不少外贸企业面临“有单不敢接,有单无力接”的困境,《办法》及时出台,希望为外贸企业注入有力的“强心剂”。下一步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将积极行动、靠前服务,联合海关、税务等相关单位,组织外贸企业、商会开展政策宣讲和解读,鼓励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切实纾企业之困,解外贸之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