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情况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沧江水利枢纽重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 |
项目实施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经办人 | 梁健 | |
拟实施时间 | 2023年9月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 | |
预算总额 | 347691元 | |
项目概况、质量要求、工期、发包方式、资质条件等 | 项目概况:沧江水利枢纽工程由沧江水闸、沧江泵站、沧江船闸三部分组成。本次重建任务主要是在泵站按现状保留的基础上,原址拆除重建水闸和船闸两部分,工程等别为II等大(2)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等别为2级,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为10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713 m³/s(P=2%),校核洪峰流量为1948 m³/s(P=1%);设计防洪水位8.09m,校核防洪水位为8.35m。排洪闸下设计水位为7.21m,排洪闸下校核水位为7.37m,正常蓄水位为2.00m。船闸为IV级单线单级船闸,设计通航船舶100t。 项目要求: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技术鉴定导则》(SL 670-2015)的要求,对佛山市高明区沧江水利枢纽重建工程进行蓄水安全鉴定工作。蓄水安全鉴定的任务是对工程已完成项目作出安全评价,为工程蓄水验收提供参考和依据。本次蓄水安全鉴定的范围是沧江水闸、沧江船闸工程及附属与蓄水安全有关的工程。 质量要求:对蓄水安全鉴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情况提出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工作组编制的《蓄水安全鉴定报告》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服务期:签订蓄水安全鉴定合同后40个工作日内提交交流意见初稿(不含各参建单位提交自检报告时间),60个工作日提交蓄水安全鉴定报告。 发包方式:以评审定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合同金额:¥347691.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柒仟陆佰玖拾壹元整。 固定总价承包,本合同价款含税。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的20%,余款在提交蓄水安全鉴定报告且通过专项验收后一次性不计息付清。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明确具有从事本项目工作的经营范围和技术能力,业务范围包括工程咨询、现场测试服务; 3、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咨询单位咨信等级甲级证书(业务包括:水利水电,水运,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 4、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须为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驻企业,且具有满足本项目实施的服务事项。 报名时间: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东380号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二楼投资管理股一室。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信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法人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被授权人近六个月(即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须提供原件核对); 3、提供投标人进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服务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须能反映企业具有满足本项目实施的服务事项内容; 4、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一份; 5、以上提交的报名资料扫描成一份PDF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注: (1)投标人提交的社保证明材料须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2)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易于辨认,如报名资料复印件模糊不清均不接受报名; (3)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现场报名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 (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若经审查发现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存在伪造或虚假成分,我单位将否决该投标单位报名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我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报名。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2日上午9:00(不准时到场参加开标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开标地点: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副楼会议室。 评审提交资料:详见附件评审文件。 其他要求说明: 1、报名单位需仔细阅读附件中合同条款,抽签结果最终确定后,中标单位视为同意本项目合同所有条款,不得修改本合同; 2、中标结果将在高明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或电询、前往至中心相关业务股室了解项目情况; 4、未遵守承诺按规定参与开标、中标后无故弃标、干扰招投标有关工作等行为,视影响程度,将按中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沧江水利枢纽重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评审文件.doc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沧江水利枢纽重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合同.doc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沧江水利枢纽重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诚信投标承诺书.doc
佛山市高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88981189 监督投诉电话:88981190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