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江水利枢纽重建工程竣工航道扫测招标公告表

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情况

项目名称

沧江水利枢纽重建工程竣工航道扫测

项目实施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梁健

拟实施时间

2023年6月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项目概况、质量要求、工期、发包方式、资质条件等

项目概况: 沧江水利枢纽重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泵站按现状保留的基础上,在原址拆除重建水闸和船闸两部分,其中船闸包括闸室及上下游引航段。船闸为IV级单线单级船闸,设计通航船舶100t。                                       

工作内容:

    通过测量,获得数据处理后最终得出沧江水利枢纽重建工程施工范围竣工航道水下地形图、航道断面技术状况、扫床障碍物分布情况等,进一步掌握了航道水下地形情况,为航道日常养护工作提供精确的数据支撑和保障。

    高明河沧江船闸施工水域上、下游50米扫床及水深地形测量、船闸净空测量,成图比例尽为1:500;

    平空控制:2000大地坐标系,高斯投影3°带,第38度带,中央子午线114°,1985国家高程基准。

工作要求:提交沧江水利枢纽重建工程竣工航道水下地形图、断面对比图、测量技术报告及相关数据信息成果资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供各6份。

质量要求:达到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要求。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发包方式:以明标抽签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合同金额:人民币152048.23元。大写:壹拾伍万贰仟零肆拾捌元贰角叁分。固定总价承包,本合同价款含税。

款方式:完成所有测量项目并出具报告,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一次性不计息付清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明确具有从事本项目工作的经营范围和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乙级或以上测绘(工程测量、海洋测绘)资质;

3、投标人近两年内完成类似项目业绩2项(或以上);

4、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为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驻企业,且具有满足本项目实施的服务事项。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2023年6 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东380号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二楼投资管理股二室。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法人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被授权人近六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核对);

3、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内类似项目业绩2项(或以上)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单位工程验收记录资料等。各项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须能清楚反映项目名称、中标人或承包人、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本规定的关键特征信息的,还须提供附有业主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的业主证明文件);

4、提供投标人进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须能反映企业具有满足本项目实施的服务事项内容;

5、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一份;

6、以上提交的报名资料扫描成一份PDF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注:

(1)投标人提交的社保证明材料须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2)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易于辨认,如报名资料复印件模糊不清均不接受报名;

(3)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现场报名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

(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若经审查发现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存在伪造或虚假成分,我单位将否决该投标单位报名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我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报名。

抽签时间:2023年6月20日上午9:00(不准时到场参加抽签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抽签地点: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副楼开标室。

其他要求说明:

1、报名单位需仔细阅读附件中合同条款,抽签结果最终确定后,中标单位视为同意本项目合同所有条款,不得修改本合同;

2、中标结果将在高明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附件:沧江水利枢纽重建工程竣工航道扫测合同.doc

                             附件:沧江水利枢纽重建工程竣工航道扫测诚信投标承诺书.doc

                             项目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88981190    监督投诉电话:88981189

                             2023年6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