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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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区交通运输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局现组织开展高明区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纳入本次奖补资金补贴范围的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要同时满足“建成投运、验收合格”、“此前未获得过中央或省级财政补贴”和“2023年接入‘粤易充’平台”三个条件。

  二、补贴标准

  直流桩不超过200元/千瓦、交流桩不超过40元/千瓦,换电设施和超级快充设施(单枪功率达到360千瓦及以上)的补贴标准待定。(注:各类型充电设施奖补标准最终以省市通知及实际下达的资金为准。)

  三、申请补贴需满足的条件

  (一)在高明区建成投运、验收合格,此前未获得过中央或省级财政补贴,且在2023年接入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二)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符合《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粤发改能电〔2016〕691号)要求。

  (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维护管理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

  (四)按国家和省相关要求能实现充换电数据共享,已接入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实现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并由智能服务平台管理机构出具接入证明。

  (五)充电基础设施电能可计量、位置可查询、充电状态可监控。

  (六)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粤发改能电函〔2018〕5463号)等规定完成竣工验收。

  四、预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一)佛山市高明区2023年度符合申领补贴条件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情况表(附件1)。

  (二)充电设施等有关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采购合同和发票,工程建设委托合同等。

  (三)项目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竣工验收的,一并附验收机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四)充电设施接入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的证明材料(如:该平台出具的接入证明、厂家或申请补贴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平台APP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充电桩照片(包括充电站现场全景照片、每个桩的桩体照片及铭牌照片)。

  (六)申请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申报佛山市高明区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奖补资金承诺书(附件2)。

  (八)若申请单位与充电设施权属方为非同一单位,需提供申请单位与充电设施权属人之间签署的明确申请财政补贴主体的说明材料。

  (九)其他如备案证等相关材料。

  五、申报截止时间及报送方式

  请各企业于2024年5月17日前向我局提交补贴资金申请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版扫描件),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19号二楼能源管理股。

  六、其他事项

  1.请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积极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

  2.请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核实符合本次申报范围的高速公路充电桩及补贴的申领材料,报我局汇总。

  3.请各单位、各企业务必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相关预申报材料,逾期未申报将视为自动放弃后续申报补贴。我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后将进行现场核查。

  


  附件1:佛山市高明区2023年度符合申领补贴条件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情况表.xls

  附件2:申报佛山市高明区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奖补资金承诺书.doc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8日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88637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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