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环保局公众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

受理情况公示 

 201002号)

高明区环保局根据《佛山市公众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对举报佛山市特耐家纺实业有限公司偷排工业废水一案受理情况公示如下:

20091130日,我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后,对被举报企业佛山市特耐家纺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我局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在一套较小型的污水处理设施旁,用一条直径约8厘米且带有潜水泵的软管,将污水集水池内未经处理的工业污水抽排到设施排放口后直接往外排放。对此,我局已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对其发出了《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环罚字〔20109号),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举报者须持本人身份证,于2010526日前来区环保局领取奖金。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三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88988669
   联系人:李小姐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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