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佛山市高明区人车志汽车美容服务中心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30万元人民币,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锦华花园地下商铺25~36卡,占地面积480m2。年快修小汽车800辆。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运营过程产生废机油;
2、运营过程产生清洗用水;
3、运营过程产生噪声。
三、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为了减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项目运营后:
1、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2、汽车清洗水经隔油隔渣和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排污管网;
3、做好检修房的隔音减震工作,噪声可达标排放。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2010年6月23日~2010年7月6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五、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中山路8号
邮编:528500
电话:88988622
传真:88988622
E-mail:yanbaorong@21cn.com
六、网上公示地址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等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的,可于2010年7月6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