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发改价〔2022〕2号关于佛山市高明区朗培富星半岛幼儿园收费的批复

主动公开

明发改价〔2022〕2号


关于佛山市高明区朗培富星半岛幼儿园收费的批复


朗培富星半岛幼儿园:

  报来《佛山市高明区朗培富星半岛幼儿园提出制定收费标准的申请书》收悉。你园为未评星级新办公办幼儿园,根据《关于高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明发改价〔2021〕8号)规定,通过开展成本测算,经研究,现对你园收费批复如下:

  一、保教费:每生每学期4750元。

  二、托管费:每生每天最高不超过3元。

  三、假期保教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退费办法以及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等规定,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加强幼儿园定价和收费管理的通知》(佛发改收〔2019〕2号)规定执行。

  本批复从2022年春季学期起执行,请按规定填报《佛山市高明区公办幼儿园收费信息表》报送区教育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幼儿园评定星级后按星级对应的保教费收费标准执行,本批复同步废止。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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