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健康局、区疾控中心:
现将《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佛发改价费函〔2021〕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发
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佛发改价费函〔2021〕42号)
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21〕1984号)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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