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

广东电网公司佛山高明供电局:


  现将《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佛发改价费函〔2021〕36号)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请你局每年2月底前按要求把我区电解铝企业用电有关情况及政策落实情况报送我局。


           附件:1.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

               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8日



抄送: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1: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176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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