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发改价〔2015〕33号
区各民办中小学校:
现将《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教育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明确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收费管理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发改收〔2015〕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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