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公开 明发改价函〔2015〕18号
转发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塑料单透明药袋收费问题的复函
区各医疗机构:
现将《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塑料单透明药袋收费问题的复函》(佛发改价函〔2015〕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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