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开展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监管工作情况

  高明区开展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监管工作情况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佛府办〔2016〕52号)文件要求,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我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开展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监管工作。

  10月10日,我局联合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金融办一起召开了我区房地产监管工作会议。在会上,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副局长彭伟雄就房地产销售价格监管作了工作部署。一是传达了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法律依据及价格监管的重点;二是通过具体违法案例分析,明晰违反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具体事项;三是阐明房地产销售企业价格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四是提醒房地产企业在新建商品房明码标价方式监制中需注意的事项。

  在国庆节前、后,我局与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对美的明湖、君御海城、樵顺家园、勤天汇、天汇湾、涛汇·尚品花园等大型楼盘开展了专项检查,我局重点检查开发商是否执行在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和房价外加收项目收费行为。从检查情况看,我区房地产市场价格总体平稳,能做到明码标价,暂未发现经营者有价格违规行为。

  图为房地产工作会议

  图为房地产价格检查现场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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