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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06 信息来源:高明区财政局

高明区财政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757-88635557)。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考核任免、机构编制、人员录用、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计划生育、出国(境)报批等工作;拟订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法规税政股(审批服务股、区综合治税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电话:0757-88635512)。指导本地区财政系统的法制工作;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承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税收政策调研和理论研究;承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财政规范性、管理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推进本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承担综合治税和税源调查工作。

  (三)预算股(联系电话:0757-88635518)。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地方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政策;拟订和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代编和审核批复年度全区和区级预算草案及年度预算调整报告,公开全区及区级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监督指导区级预算部门(单位)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区级财力管理;办理预算指标下达;承担区财政与市财政、镇(街道、西江新城)财政结算工作;拟订区对镇(街道、西江新城)财政管理体制方案,指导检查镇(街道、西江新城)预算管理和收支平衡工作。

  (四)国库股(联系电话:0757-88822545)。负责建立和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拟订和执行国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负责区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编审、汇总财政年度决算;负责区级财政收支的统计工作;办理受托退税事项审批;统一管理区级财政及区级预算部门(单位)的财政拨付资金银行账户,指导镇(街道、西江新城)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

  (五)基金收费股(联系电话:0757-88635529)。贯彻执行非税收入政策,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财物收入、专项收入等非税收入管理;负责对非税收入的预决算进行审核;负责对非税收入预算执行、收入制度和政策的实施情况的监督;负责对非税收入代收金融机构的监督;监管财政票据领用、核销等工作;承担罚没财物收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有关制度,监管彩票市场;参与推动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工作。

  (六)行政事业股(区小汽车定编办公室)(联系电话:0757-88635561)。贯彻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拟订和执行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支出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和监督执行经费开支标准;负责审核分管区级预算部门(单位)的预决算;对分管区级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财政管理;对分管区级预算部门(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小汽车定编、审核、呈批、编后管理工作。

  (七)工贸发展股(联系电话:0757-88635527;会计考务相关工作咨询电话:0757-88635006)。贯彻落实国家与企业分配政策和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企业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企业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负责财政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审核分管区级预算部门(单位)的预决算;对分管区级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财政管理;协同相关部门受理企业申报财政扶持资金;依法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审核、拨付政策性地方储备粮油储存费用,对粮食储备部门的财务情况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会计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负责代理记账机构资格的审核发证、报备工作;指导和监督区会计学会工作。

  (八)经济建设股(联系电话:0757-88883910)。承担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等方面的财政资金管理有关工作;参与拟订财政支农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财政支农和水利项目申报工作,并做好项目资金的管理;承担支农资金安排及管理工作;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和监督执行经费开支标准;拟订分管区级预算部门(单位)的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审核分管区级预算部门(单位)的预决算工作;对分管区级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对分管区级预算部门(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

  (九)基建股(联系电话:0757-88828314)。拟订政府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参与编制区级财政性资金基建支出预算;审查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审核工程预算、最高限价、工程变更造价以及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政府投资基建工程的财政拨款,并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财政管理;协助相关业务股室指导和监督国有建设单位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协助和参与对区级有关部门直接组织实施的财政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的财务监管;参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十)社会保障股(联系电话:0757-88639768)。参与研究社会保障政策和制度改革,提出有关建议;编制社会保障资金预算草案;监督管理社会优抚、救灾救济、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资金和财务执行;管理民政、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经费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执行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拟订和监督执行经费开支标准;负责审核分管区级预算部门(单位)的预决算;对分管区级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财政管理;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管理;对分管区级预算部门(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

  (十一)金融与债务管理股(联系电话:0757-88635066)。承担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拟定及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性债务偿还计划,统计、分析、报告政府性债务情况,预警、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编制并拨付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预算资金,督促偿债责任单位按时偿还政府性债务;负责政府外债管理;办理外国政府贷款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转贷业务;负责牵头或参与区级项目投融资工作,对融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指导镇级财政部门开展投融资工作和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十二)监督与绩效评价股(联系电话:0757-88821653)。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拟订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及相关政策及业务规范;组织实施财政大额专项支出绩效评价与绩效预算;组织开展项目预算绩效工作;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金融企业(银行业)等会计决算报表的汇总和分析工作;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和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监督;负责本单位内控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道、西江新城)财政监督工作。

  (十三)机关党委(联系电话:0757-88880962)。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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