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相关会计人员:
现将《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佛财会〔202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佛财会〔2023〕8号).zip
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
2023年8月16日
各有关单位,相关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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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