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3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函〔2023〕13号)规定,现将我区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

  (一)复核对象。全科成绩合格考生。

  (二)复核条件。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教育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上述学历(学位)应于2023年2月28日前取得。

  (三)时间和方式。6月26日9:00至7月7日17:30,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ov.cn),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行线上办理,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复核申请。

  (四)材料清单

  1.2023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可登录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3c29.jsp补打)。

  2.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

  3.学历证书,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4.考生承诺书(附件)。

  上述材料类型为图片,格式应为.jpg或.jpeg。

  (五)咨询电话。我区考后资格复核咨询电话0757-88828473。

  二、成绩复查

  考生对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可于6月26日9:00至7月7日17:30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查”进行线上办理,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复查申请。

  我区成绩复查由我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具体事宜请咨询我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0757-83381225。

  附件:考生承诺书.doc


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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