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调研公园绿地露营管理情况,致力提升市民旅游休闲体验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大一、二次会议精神,按照《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区十六届人大一、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2号建议“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区公园、草地等市民休闲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升市民旅游休闲体验的建议”的具体内容,高明区城市管理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下简称“中心”)积极落实城市公园绿地露营地设置及管理等工作。

  现阶段中心选取了明湖公园开展露营区相关试点工作,依据市民露营活动的具体需求和公园现状,划分出公园内适合露营的专门地块,明确露营区域界线,并通过设置醒目的公园露营路线指引、文明露营宣传牌以及派遣公园管理人员现场引导和管理等方式,做好安全、卫生、设施等多方面的管理。

  11月18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利学时带队开展代表建议联合督办调研活动,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严战康、区人大代表程洪波等同志参加了调研活动。调研组来到明湖艺术公园对公园露营地设置及日常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疫情当下,市民出行受限,在公园草地、开阔的河边堤岸等自行搭建简易帐篷进行露营便成为新的社会风向。对此,中心认真听取了人大代表的意见与建议,做好公园露营区域活动指引、完善露营配套设施、加强露营地管理及公园绿地管理等工作,逐步提升我区公园绿地市民露营活动体验。利学时同志对中心在办理代表建议时积极沟通、主动作为,以市民需求为工作导向的城市管理理念表示肯定,同时也要求中心做好公园的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引导市民在保护绿地的前提下开展露营活动,做好日常生活垃圾清理转运及绿化养护工作,继续营造良好的休闲环境,确保市民露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代表的建议长久有效。

  接下来,中心将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做好公园绿地日常管护工作,加强卫生保洁和日常巡查,定期做好开放露营区绿地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根据草坪生长周期和特性制定露营区开放时间表,并依据试点公园露营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园露营管理,进行其他公园绿地露营地的建设提升,为市民提供更加舒适的露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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