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城管执法局探索新模式治理“城市病”

  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商户日渐增多。许多商户为了展示新车、方便市民试驾等,将车辆随意堆放在店外人行道上,方便了自己,却影响了他人和城市形象。在执法过程中,如果一味地对商户进行整治、暂扣车辆或是罚款,这样的“一刀切”做法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特别当前受疫情影响,应该重视商家的部分合理需求。对此,高明区城管执法局根据实际情况,对电动车销售商户出店经营的行为探索“疏堵结合”的新治理模式。

  在佛山市城管执法局城市管理考核科的支持与指导下,经过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实地深入调研、听取商户意见后,对电动车销售商户的出店经营行为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标准。一是严控不符合规定的店铺出店经营。店铺门前人行道狭窄,只能基本满足行人、自行车通行的商铺,坚决杜绝出店经营,通过教育、劝导、整改、执法等方式进行严控。二是有限度放松部分符合条件的店铺出店经营。店铺门前人行道比较宽阔,并设置有市政规划的自行车停放点,在不影响行人和自行车通行,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经相关部门同意,商户可以利用空置的停放点临时摆放电动自行车。近日,高明区城管部门与多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签订承诺书。商家承诺在临时摆放区域内的车辆,保证做到:(一)保持良好的市容秩序。车辆摆放整齐,方向一致,禁止在展示、试驾的车辆上放置广告。(二)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临时摆放区内禁止堆放杂物、设置广告和遮阳伞;禁止出店经营和店外施工。商家对我区有温度的城市管理模式给予充分的肯定,也感谢政府在特殊时期对企业的关怀,一致表示将全力配合城市管理工作,做到合法经营。

  这是高明区城管执法部门对城市管理工作一次新的尝试,以“疏堵结合”的方式解决市民需求,为企业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作出城管贡献,未来高明区城管执法局将继续广纳群众意见,采取更精细化的管理模式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点、痛点,更好地为民办实事。

图片1.jpg


图片2.jp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