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城管执法局引导商户树立主人翁意识,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是深化城市文明创建的重要抓手,不仅考验着一座城市的管理水平,也是城市文明宜居程度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高明区城管执法局深入推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责任要求有三点:1.包秩序。保持责任区内市容秩序良好,建筑立面整洁完好。无乱摆卖、乱堆放、乱搭建、乱设斜坡、乱停放、乱张贴、乱涂画、乱拉挂、违规施工等情况。2.包卫生。保持责任区内卫生整洁。垃圾定点分类投放,无处置垃圾容器,无污水外排,地面无垃圾、污迹;配合环卫工人做好保洁工作。3.包绿化。爱护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及其他绿化设施。不得破坏绿化,不得在树木及其他绿化设施上钉刻、悬挂、晾晒、堆放杂物、倾倒垃圾废水。

  2021年12月以来,执法一大队向辖区内的临街商户派发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范围涵盖了高明大道、荷富路、中山路、沧江路、文华路、宜家路等主次干道,午阳市场、民安市场、华阳市场等农贸市场,共派发及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2200余份,基本覆盖辖区内的大小商户。

  未来,执法一大队将继续围绕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加大对辖区市容市貌的巡查和管控力度,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制度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商户树立主人翁意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断提升我区城市环境卫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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