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储存危化品,电线线槽不防爆 ——这家企业摊上大事了

        5月13日上午,明区应急管理局联合更合安监分局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在位于更合镇更合大道的佛山市美嘉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现其在车间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印刷油墨约6吨、生产车间(防爆区域)电线线槽不符合防爆要求等隐患,符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标准,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区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责令暂时停产整顿,对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标准》(试行),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未按国家标准储存危险化学品,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可以直接暂时停产停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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