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召开全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工作会议

  1月8日上午,区应急局组织公安分局、各镇(街道)安监分局和辖区烟花爆竹零售点和批发企业负责人召开全区烟花爆竹(零售)工作会议。

  会上,徐祖明副局长向与会人员传达高明区“12.5”森林火灾反思会有关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烟花爆竹零售点限期清退烟花爆竹的时间节点以及非法违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责任;公安分局区锡当指导员要求各烟花爆竹零售点负责人要遵纪守法,主动积极落实区政府有关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要求,切莫抱有侥幸心理,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予以严惩。

  会议强调,各零售点负责人要切实提高认识,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禁售禁燃烟花爆竹规定,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区应急局、公安分局和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全力打好2020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禁售禁燃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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