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名称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

责任部门

普法工作协调部门

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综合协调股,联络员:慕容广基;联系电话:88219966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联络员:黄莹香;联系电话:8821928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综合协调股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室

5.《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综合减灾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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