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监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公布。如对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380号,邮编:528500,电话:0757-88219286,传真:0757-88219280,电子邮箱:fsgmajj@163.com。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并开通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渠道。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资讯、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度局网站上维护的信息515份文档,全文电子化程度100%,主要工作落实如下。

1、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设置了“重点领域信息”栏目,及时更新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并通过“佛山市智能安监管理平台”向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发送相关预警信息,提醒企业加强对近期自然灾害的防御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分别对各行业的进行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重大风险的及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并及时将信息公开。

3、推动安全生产监督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定期收集各科室、各镇(街)分局开展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领导带队检查等情况,整理后及时公开,并形成常态化,对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起到警醒作用。

4、根据国家、省和市的要求,落实企业“黑名单”相关制度,制定了《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积极运用安全生产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典型,曝光一批发生一般事故单位。

5、做好较大生产安全责任报告在政府网站全文公开工作,督促指导各级安监部门公开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调查报告。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设置了“事故通报”和“重点领域信息”栏目,每月定期更新本年度全区各类事故情况通报,并及时更新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信息、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信息、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曝光信息。

6、督促指导各级安监部门依法公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相关信息。我局按照区社信办的相关工作要求,通过局门户网站设置了“案件公开”和“行政许可公示”栏目,及时公布我局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非煤矿山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

  三、咨询以及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政务公开网站信息包括部门概况、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网上服务、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等内容其中工作动态类、图片新闻、宣传教育等等栏目点击率较高。按照区的相关要求,在局网站开设“双公示”、“安全是生产红黑名单”栏目,及时对我局公示项目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状况进行公示。本局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政府支出和收费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2018年度,本局发生的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未产生收费事项。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信息发布公开工作较为被动、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相关信息较少等问题,离区委区政府以及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2018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创新公开途径。以制度化、规范化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着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有效沟通,确保新闻宣传主动、及时、准确、权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在积极履行公开政府信息义务的同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三是不断根据工作实际调整、完善局政务网站。加强我局官方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工作实际调整相关专题栏目,进一步完善局政务网站功能,强化其服务群众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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