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佛山高新区高明园高技术产业化创业团队专项配套资金实施办法》(公平竞争审查表)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发改价监〔2017〕1849号)的要求,我局对《佛山高新区高明园高技术产业化创业团队专项配套资金实施办法》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现将审查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3日至5月8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所提出的异议必须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一、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怡乐路130号广电大楼7楼科技创新部

  二、联系人:李琪怡

  三、联系方式:0757-88629125

  四、电子邮箱:xjcyxc@gaoming.gov.cn


  佛山高新区高明园管理局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佛山高新区高明园高技术产业化创业团队专项配套资金实施办法》公平竞争审查表.docx

附件2:佛山高新区高明园高技术产业化创业团队专项配套资金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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