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职工及重大疾病帮扶申请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填写《佛山市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和《佛山市困难职工家庭情况调查表》或(《佛山市困难异地务工人员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编号1-6的表格,如申请重大疾病的,要填写《佛山市高明区职工重大疾病帮扶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家庭成员全部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

(三)劳动关系材料: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到行政服务中心或者自助服务机凭身份证打印)

(四)收入财产状况证明资料:

1、职工和家庭成员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2、家庭成员失(无)业证明,无法出具有效的在校证明或无劳动能力证明(村居委会出具)的,统一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依据计算工资收入。在自家务农且无法出具收入证明的,统一按其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收入;

3、《低保证》或《残疾证》;

4、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供退休金银行流水资料;无养老金(退休金)的,需提供当地村委或居委出具的无收入证明,否则统一按其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收入;

5、个人住房信息、车辆拥有情况信息资料。

(五)其他相关情况证明材料:

1、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申请工伤救助提供);

2、受灾或事故情况证明(因灾害或意外事故致困提供);

3、录取通知书、学费支出凭证等在读资料(申请助学救助提供);

4、职工或家属患病提供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复印件,单据开票日期在申请受理日之前2年内有效。

(六)申请职工的银行存折(卡)复印件。必须是佛山高明农商银行的结算存折或银行卡。

(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所有申请材料要求一式三份,交区总工会帮扶中心二份,镇街总工会留底一份。所填写的表格最好是电脑填写,然后发电子版给镇街总工会审核无误后再打印盖章后必须申请人手签名。

 

申请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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