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年终结算的通知

尊敬的税费缴纳人:

  由于年终结算工作需要,全市辖内办税服务厅(含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窗口、车辆管理所受理大厅车辆购置税办理窗口)将于2020年12月29日起暂停办理除社保费以外的税费征收业务,2021年1月4日起恢复正常办理。2020年12月30日起暂停办理社保费缴费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其他社保费业务(登记、申报、增减员备案等)可以正常办理。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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