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4日至11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8日,区委巡察组向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主体责任。4月召开巡察工作反馈会议后,中心迅速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全体成员针对反馈问题提出整改工作建议,对照具体问题、目标任务,对存在问题进行分门别类,并且按照各分管领导工作职责,归集、认领整改工作任务,认真研究和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工作举措,并要求在机制完善、体系建设方面进一步着力。按照“照单全收、全面整改”的原则,发挥“一次整改、长效发力”的系统性作用,全面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二是有的放矢制定专项方案。党组牵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各分管领导及问题相关股室的剖析自查和整改工作措施,制定党组整改工作方案,对具体的措施、目标进行了细化,力求找到根源、渗透细节,直达患处,杜绝隔靴搔痒、过场式整改。

  三是举一反三持续提升整改成效。带着问题深入对自身日常工作的体系建设和制度运作情况进行重新梳理和剖析,以整改为契机,现有制度的修订完善,对照整改要求和有关标准,修订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对问题反映出的漏洞和环节,探索有关体系机制的完善升级,力求长效、深入推进过程完善。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逐条对照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对大局意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牢固树立“一盘棋”的观念,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交流,切实了增强局党组与中心党组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一是召开中心专项工作会议,传达《关于明确区档案馆、区行政服务中心归口管理的通知》(明机编办[2020]15号),学习《中共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党组关于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明确区行政服务中心与区政务数据局之间归口管理关系,提出请示报告及报备工作要求;要求按照文件内容妥善处理两部门之间关系。二是中心党组班子及中层干部参加区政务数据系统有关工作会议并落实会议精神,明确请示报告报备事项内容,强调政治站位,端正工作态度,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协调联动。三是两部门班子成员之间,相关业务股室之间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团结一致构建顺畅有序、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管理体系。明确在区政务数据局的主导下,做好窗口收件、自助辅导、现场勘查、重点代办等配套服务,密切跟进高明区改革进度,强化调研、沟通,落实好项目节点的任务。全力协助区政务数据局做好省统一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工作、“好差评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全力协助推进高明区工程建设改革向纵深发展。四是根据局党组分工,由兼任局党组副书记的中心党组书记统筹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形成部门合力,更加高效推进全区政务服务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对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沟通对接,形成工作合力。为确保明城服务大厅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中心在5月8日组织召开明城服务大厅工作推进会。5月15日,中心会同明城镇镇委召开沟通协调会。6月12日,中心主任会同明城镇的镇委书记对加快明城服务大厅项目进度和大厅运作模式、事项进驻和管理工作等内容进行沟通协调,加快推进施工进度。明城服务大厅大楼基础设施建设已于6月23日进行项目终审,设备安装完毕,网络专线全部到位,业务系统正在试用。二是明确大厅布置,组织业务融合。5月19日,组织窗口业务人员前往明城服务大厅开展大厅布置现场论证,确定了大厅的具体窗口和业务分布。开展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业务融合工作,做好服务大厅业务一体化运作的准备。三是推动服务进驻,明确进驻事项。根据明城服务大厅事项进驻要求,向相关审批部门收集各部门通过后台进驻、委托终审、邮递流转三种模式进驻的事项697个,并组织部门做好分批进驻工作。明城服务大厅在2020年2月20日正式复工,7月6日开始试运行。已建成24小时自助服务区、办事大厅、后台审批等各类区域共2308㎡,开设18个办事窗口。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3.关于对党组核心作用不明显,党组会议记录混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学习了《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并重点学习了《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会议要求,要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明确党组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党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履职尽责;党组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党组要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自2017年9月开始,已严格决策议事规范要求,将党组会议和其他会议分开组织。对标2019年中共中央修订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内容,对2017年制定的《中共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完善,重新印发《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佛山市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的通知》(明行党组〔2019〕8号),明确中心党组会上“实行中心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在讨论同与会人员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决策程序及要求、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等,进一步完善了党组集体决策机制,理顺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的关系;进一步严肃党组会议纪律,加强贯彻民主集中制力度,强化班子的核心作用和党组的集体作用;进一步规范了党组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行为,确保决策事项具体、会议程序明确,会议记录完整。切实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全局、作决策、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对标中共中央于2019年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中心党组工作实际,修订了《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组工作规则(试行)》。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在总则、职责、组织原则等方面作了全面细致的修改;在议事决策部分细化党组会议流程及处理机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增加文件审签和自身建设部分;根据《条例》内容完善了监督与追责部分的表述内容。本次修订体现了党组工作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为推进党组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供了有力遵循。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4.关于对党组核心作用不明显,党组书记未执行末位表态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学习了《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并重点学习了《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会议要求,要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明确党组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党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履职尽责;党组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党组要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自2017年9月开始,已严格决策议事规范要求,将党组会议和其他会议分开组织。对标2019年中共中央修订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内容,对2017年制定的《中共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完善,重新印发《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佛山市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的通知》(明行党组〔2019〕8号),明确中心党组会上,“实行中心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决策程序及要求、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等,进一步完善了党组集体决策机制,理顺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的关系;进一步严肃党组会议纪律,加强贯彻民主集中制力度,强化班子的核心作用和党组的集体作用;进一步规范了党组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行为,确保决策事项具体、会议程序明确,会议记录完整。切实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全局、作决策、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对标中共中央于2019年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中心党组工作实际,修订了《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组工作规则(试行)》。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在总则、职责、组织原则等方面作了全面细致的修改;在议事决策部分细化党组会议流程及处理机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增加文件审签和自身建设部分;根据《条例》内容完善了监督与追责部分的表述内容。本次修订体现了党组工作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为推进党组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供了有力遵循。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5.关于对党组核心作用不明显,党组会议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学习了《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并重点学习了《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会议要求,要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明确党组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党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履职尽责;党组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党组要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自2017年9月开始,已严格决策议事规范要求,将党组会议和其他会议分开组织。对标2019年中共中央修订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内容,对2017年制定的《中共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完善,重新印发《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佛山市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的通知》(明行党组〔2019〕8号),明确中心党组会上,“在讨论同与会人员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决策程序及要求、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等,进一步完善了党组集体决策机制,理顺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的关系;进一步严肃党组会议纪律,加强贯彻民主集中制力度,强化班子的核心作用和党组的集体作用;进一步规范了党组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行为,确保决策事项具体、会议程序明确,会议记录完整。切实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全局、作决策、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对标中共中央于2019年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中心党组工作实际,修订了《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组工作规则(试行)》。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在总则、职责、组织原则等方面作了全面细致的修改;在议事决策部分细化党组会议流程及处理机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增加文件审签和自身建设部分;根据《条例》内容完善了监督与追责部分的表述内容。本次修订体现了党组工作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为推进党组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供了有力遵循。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6.关于对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入理论学习,确保“学懂、弄通”。用好多种学习平台载体抓好理论武装,进一步抓实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今年上半年,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学习13次,完成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4次,常态化开展三会一课党员教育17次、落实三会一课“第一议题”理论学习16次,党组班子成员、书记讲党课3次,党员撰写心得体会人均12篇。二是将理论融会贯通到实际工作中,确保“做实”。推进重点工程代办服务,于4、5月份走访区教育局、区重建代建中心等单位,并于6月12日与区政务数据局联合印发《高明区重点建设项目审批代办及交易靠前服务办法》(明政数〔2020〕19号)。加快明城服务大厅建设,已建成24小时自助服务区、办事大厅、后台审批等各类区域共2308㎡,开设18个办事窗口,7月6日开始试运行。深化经营许可主题联办,平均压减材料6份,审批时间压减率45.28%,2020年以来办理27宗;深化“证照联办”改革,优化联办专窗为企业群众提供证照办理一站式服务。2019年以来成功受理35宗业务;作为佛山市市场监管许可登记一体化平台试点,实行“一照通”改革,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总体办理时限压缩85%,材料数量压缩30%,截至6月30日,成功受理265宗业务;提升“水电气电视”主题联办业务量,配置3台缴费设备,组织专场培训,进行业务推广,截至6月底共办理业务4992宗。不动产登记业务再提升,除独立宗业务外,全面实现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其他登记类型3个工作日内办结(荷城街道范围内)和注销抵押60分钟办结的改革成效。落实政务服务平台延伸到村居,4月完成在77个村(社区)全面部署佛山市“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平台,并融入电子签章功能,实现出具证明电子化和格式规范化;在全区42个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布设了市民之窗,为群众提供自助办理事项113项。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7.关于对学习存在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改善学习教育方式。用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干部网络学习平台、“学习强国”平台等载体,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截至6月底,中心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支部委员会学习6次,支部党员大会(含主题党日)学习5次,党课学习3次,“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活跃,有9名党员学习的总积分达20000分以上,党员每人每月撰写学习笔记2篇,并对党员学习笔记进行半年度检查,将检查情况作为上半年党员量化积分考核的重要指标。相关情况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党支部就党员个人学习制定学习计划表,提供参考指引。在季度末就党员学习内容对党员学习笔记收集检查、督促反馈。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8.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意识形态有关内容。4月15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有关内容。5月28日上午党组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历史唯物主义不断开辟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二是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4月19日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通报意识形态年度工作完成情况,部署下阶段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三是压实班子责任。党组班子成员结合自身职能召开各自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结合疫情发展变化、全国两会等重要时点精准研判,及时把握一线舆情动态,调整应对重点,形成工作机制,切实堵塞工作漏洞。四是着力把理论政策学习与“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及党员活动日相结合,持续加强正面引导。充分利用第一议题制度和“三会一课”学习平台,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2020年上半年,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4次,专题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内容;召开各级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党内规章制度等内容13次。五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完善《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张清单”制度》,建立分管领导负责、各股室具体分工,一环扣一环、层层相连的工作机制;修订《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人、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六是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方向价值取向,强化门户网站、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正面宣传的质量和水平,积极开展正面宣传、主题宣传、成就宣传。上半年共发布防控疫情、扫黑除恶、垃圾分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律法规等主题23次,正确引导主流思想,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七是进一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干部带队巡察办事大厅,收集情报信息,及时研判形势动态,建立健全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处理涉及矛盾纠纷,维护政务服务领域和谐稳定。八是加强疫情防控、清明节等重点时段矛盾纠纷排查,值班力量,坚持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及时收集、梳理、汇总办事群众层面苗头性、风险性、预警性情报信息。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9.关于对党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加强学习教育,规范党费管理工作。一是中心党支部于4月30日开展“认真学习党费知识 规范党费相关工作”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印发区直机关党费工作制度的通知》(明直工字[2018]16号)、《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深入学习党组织上交党费工作制度、党费管理工作制度、党费开支使用制度,教授党员自行计算应交纳党费数额,现场收取当月党费。党员的组织观念得以增强,政治觉悟得以提高。二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按季度公示党费收缴情况,对党费使用情况于使用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公示,充分保障支部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积极性。为增强支部服务与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增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以四本台账规范党费收缴。根据党员花名册核准党员人数。支部根据转入、转出的党员情况,对党员花名册进行了实时更新,为党费收缴提供了准确的党员名单。对照工资表册严格收缴基数,填报《党费计缴登记表》。对照每年年初最新的工资表册,严格按照工资基数核定党费收缴比例,做到了基数准确,比例符合,足额收缴。规范填写党费证,使党费交纳、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广大党员的归属感。以《党费收缴登记表》详实记载收缴明细,做到有底可查,并将区直属机关工委开具的党费交纳票据整理成册,达到了账簿与票据的统一。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10.关于对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对年度党建工作进行分解落实;于4月30日召开党建专题党组会议,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持续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二是完善中心党建工作制度。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度》和《疫情期间三会一课视频会议管理制度》,为中心党建工作提供制度规范,做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形式,着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11.关于对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对年度党建工作进行分解落实;于4月30日召开党建专题党组会议,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持续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做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形式,着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二是完善中心党建工作制度。落实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做实谈心谈话党员等基本形式,着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4月27-30日,支部全范围开展谈心谈话,通过谈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聚焦区委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和工作面临的问题,鼓励党员紧扣中心大局,立足工作岗位埋头苦干、真抓实干,为推进中心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12.关于对对离退休党员干部管理和教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多措并举加强对离退休党员干部管理和教育。一是为退休党员征订了《南方杂志》、《佛山日报》,帮助老党员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增长自身才干。二是建立总支委员与退休党员直接联系的工作机制,4月以来,每月与退休党员保持联系,传达区委区政府关于防疫工作的安排部署,通报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巡察整改的情况,询问退休党员身体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13.关于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选人用人制度条例的学习。中心于4月30日召开党建专题党组会议。会上集体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关于印发〈高明区股级干部选拔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组[2015]17号),重点从“七项原则”工作要求、“五个环节”主体程序、“六不考察”用人导向、“七项任职资格”要求、“十个不准”纪律红线五方面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了研读,中心班子成员对如何推进干部选拔程序更加科学规范执行及干部选拔任用的流程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二是明确会议记录人员责任。指定办公室主任作为党组会议的记录人员,并由办公室副主任作为党组会议记录人替岗人员。分管办公室的副主任会后对会议记录作检查。三是完善中心“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及党组工作规则,严格落实党组有关工作制度。强调党组会议原始记录、会议记录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实事求是地记录会议情况,真实地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切实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在重新印发《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佛山市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的通知》(明行党组〔2019〕8号)中,明确中心党组会上,“第十四条  中心党组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做好会议记录,《党组会议记录》应载明会议名称、时间、主持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记录人员,每项议题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意见和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四是规范干部人事档案。4月中旬,中心再次复核干部人事档案,补充完善干部档案资料,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指导,做好文书资料、干部档案、会议记录纪要等基础性工作,规范干部档案填写、保存、查阅和传递等制度,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提高干部档案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四)对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4.关于对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集体学习研讨交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并要求在学习、工作、调研、汇报等方面积极消除形式主义残留,强化求真务实的精神和真抓实干的作风。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5月14日上午,中心党组召开2020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紧扣主题,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班子和个人实际,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凝聚了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共识和工作合力。全体党组成员依次作检视剖析发言,大家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和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等方面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互相开展了批评。党组班子及成员的发言既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查摆问题,又联系思想实际找原因,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既开门见山、坦诚磊落。党组班子及成员共查摆问题79个,剖析原因26个,整改措施78条,每位党组成员都对其他党组成员分别提出了1条以上批评意见,共提出批评意见20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整改的责任担当。会议受到区委巡察组的肯定。三是班子成员积极攻坚克难,自我加压,针对各自分管领域的急难险重工作任务和薄弱环节,紧贴党员群众关心、党委政府关注的问题,制定调研工作计划,由中心领导分别牵头、各股室参与,明确调研专题、调研任务、调研责任,形成《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做细做实政务服务》、《服务到“家”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向公共服务延伸》《关于区行政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等多份专题调研报告,并及时转化为工作指导,确保专题式调研工作实效。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15.关于对官僚主义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修订后的《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领导值班巡岗制度》,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每周例行值班巡岗,检查窗口服务情况,维护大厅良好的办事环境,督查窗口工作人员作风和纪律,积极与进驻后台负责人沟通,现场高效解决巡查汇总发现的各类问题。二是自2018年已更换《投诉登记表》样式,班子成员跟进处理投诉处理情况不再《投诉登记表》上体现,而是在OA便函中签批,流程更加科学高效。三是班子成员定期到窗口学习,一线接待群众,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四是对热线办收到的群众诉求工单,股室领导重点跟进,到现场实地沟通协调并落实责任部门;安排股室对热点咨询问题进行知识采编,力求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让群众百分百满意。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16.关于对为民服务理念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水电气电视”主题联办业务量。陆续配置3台缴费设备,组织专场培训,进行业务推广。截至5月31日,共办理业务3718宗。2015年4月,荷城街道流管办新市民服务窗口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主要受理业务积分入学和积分入户业务,并于2018年12月搬迁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区一门式服务窗口后台。二是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程网办”。为保证新旧工程建设系统顺利切换,安排窗口人员、业务人员合80余人次进行业务培训;积极联系该系统开发公司,帮助开发公司派驻工程技术人员在区中心驻点两周,基本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的数据传递、审批人员账号配置等问题;配备自助办理区及导办人员进行现场操作指导,截至5月31日,完成企业群众实名认证合计98宗。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五)对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7.对落实谈话提醒制度不到位,谈话对象未能全覆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廉政教育,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压实责任,营造“廉洁、高效、实干”工作氛围。二是扩大提醒谈话覆盖面,将普通党员干部纳入提醒谈话对象范围,党组成员加强对各级提醒谈话内容的指导监督。6月初开展一次全员提醒谈话。在本轮谈话过程中,谈话人以“立规明矩”为主要谈话内容,始终把严守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纪检监察组于3月10日,对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唐贤仪同志进行廉洁谈话,深化党员干部知廉、行廉、守廉意识。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18.关于对落实谈话提醒制度不到位,落实新任中层干部岗前谈话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意见,驻中心纪检监察组按照《高明区纪委监委关于把监督挺在前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抓早抓小,做细做实廉政提醒谈话工作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认真查摆问题。目前已对部分重要岗位人员、新提拔干部、轮岗干部开展了巡察整改廉政谈话,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准、实、深”。具体落实廉政谈话如下:6月1日对中心的2名财务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6月23日对中心的新提拔干部、轮岗干部集体开展岗前廉政谈话。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19.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3月20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压实中心各级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于6月29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班子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党员行为底线,严肃党的纪律。三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部署中心2020年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四是制定并印发《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五是根据《关于建立受惩戒干部帮扶评估任用激励机制的意见(试行)》,做细做实回访教育工作和受惩戒干部帮扶教育工作。通过谈心谈话、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受惩戒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综合听取各方意见,做好帮扶评估。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六)对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问题的整改

  20.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专业知识的充电。在上半年的党组会议上先后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二是根据《关于建立受惩戒干部帮扶评估任用激励机制的意见(试行)》,做细做实回访教育工作和受惩戒干部帮扶教育工作。通过谈心谈话、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受惩戒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综合听取各方意见,做好帮扶评估。三是成立综合评估小组。由派驻纪检监察组、中心分管领导及办公室主任共同成立评估小组,对受帮扶党员进行评定。四是制定并印发《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21.关于对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由一把手牵头的固定资产清查整改小组,分管副主任具体跟进,各股室负责人协同配合,建立起层级清楚、板块明晰、责任划定的整改架构,整改工作目的明确、方向清楚、务实高效。二是于2019年11月4日分别召开清查整改小组会议、机关股室人员清查整改会议。通报审计结果、清查情况、问题原因,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分工、整改时限。三是核对资产账目,清点资产实物,理清资产状况。完成一批资产补录入账、一批资产盘亏处置、一批盘盈资产评估并登记入账、一批资产移交手续补办、一批物品登记,确认一批报废资产。四是制定印发《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固定资产监督管理,明确资产管理职责,将资产管理常态化、规范化,确保资产不流失。

  整改进度:已建立起固定资产规范管理各项机制。但在现有固定资产报废工作方面,因报废手续所需资料比较多,中心资产来源复杂,报废资产数量多,需分期分批完成全部报废手续。

  22.关于招投标条件具有指向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经党组审议,印发《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的通知》(明行字〔2019〕28号),规范采购流程,明确采购责任。二是制定印发《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小额零星项目管理制度》(明行字〔2019〕17号),进一步规范中心涉财投资小额零星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质量,提高项目投资效益,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防范廉政风险。三是成立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中心办公室分管领导、各股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对中心采购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管。中心各项采购工作机制均已规范。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七)关于对区委巡察情况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于4月17日召开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会议,会议深入学习了梁耀斌、蔡国富、徐觅浔同志在2017年区委巡察情况通报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传达了2017年区委巡察情况通报内容。参会班子成员结合通报内容及中心工作实际积极发言,摆明中心党组在学习贯彻巡察通报会议精神方面还存在的短板。班子成员对照会议中提出典型问题,结合本次区委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提出解决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学习走过场、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二是于4月30日召开党建专题党组工作会议,集体学习《广东省委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重点任务清单》,对持续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做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形式,着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提出目标要求。三是用好多种学习平台载体抓好理论武装,进一步抓实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今年上半年,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学习13次,完成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4次,常态化开展三会一课党员教育17次、落实三会一课“第一议题”理论学习16次,党组班子成员、书记讲党课3次,党员撰写心得体会人均12篇。四是开展资产管理专项清查整改,理顺数据,完成资产移交、物品登记等,建立常态化规范管理机制。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625031;电子邮箱:gmxzfwzx@163.com;邮政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506室;邮政编码:528500。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党组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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