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食加工场须离污染源20米以上

  菜市场销售的烤鹅、烧鸡等熟食制品令人馋涎欲滴,但它们的加工场所是否就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呢?5月10日,区卫生监督所表示,将对全区的熟食加工场进行检查整治,不达标场点将被取缔。   前日清晨6时,记者在荷城街道的一个烧烤加工点看到,这个只有数十平方米的小店里,档主将刚刚加工好的烧鸡从烧烤架上取下来,放在一个大砧板上,与烧鸡一尺之遥处,堆放着当天清晨买来的生猪肉。按照相关规定,生肉与熟食要严格分放,以防止生熟交叉污染。但该加工点的老板称,他的加工点地方太小,所以烧烤、煎炸、卤制等工序,全都是在这一间屋里进行。   据了解,在高明多个烧烤熟肉制品加工场点当中,有不少未达到相关卫生要求,除了存在上述问题外,有一部分加工场点不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面积,根据《高明区烧烤熟肉制品生产加工场卫生要求》的规定,烧烤熟肉制品生产加工场所远离有毒、有害场所,周围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物;距离垃圾场等污染源起码要在20米以上;加工场点要设置畜留间、宰杀间等功能间,其总面积不得少于120平方米。   为彻底解决烧烤熟肉制品生产加工场点存在的种种问题,近日,高明区卫生监督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相关整治工作会议,落实整治计划,同时在近日召集了30多个烧烤熟肉制品生产加工场点的负责人,现场签订了《高明区烧烤熟肉制品生产加工场落实卫生整改承诺书》。   区卫生监督所要求,凡未符合《高明区烧烤熟肉制品生产加工场卫生要求》的加工场点,必须于今年5月31日前全部落实整改,若届时未能整改的,发现一家取缔一家。 (来源:高明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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