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实施方案(试行)的函》(佛自然资函〔2019〕413号)精神,2019年7月1日(含)起,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阶段涉及的规划条件核实测量、人防测量、不动产测绘须实行联合测绘,联合测绘业务由建设单位在中介超市中选择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服务机构进行测绘活动。为此,自2019年7月1日(含)起,我队停止受理高明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阶段涉及的土地竣工测量、房产确权测量等不动产测绘委托业务。
特此通知。
佛山市高明区测绘队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