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统战部(区外事侨务局)权责清单

  高明区委统战部(区外事侨务局)权责清单

 

事  项  名  称

备注

1

民族成分变更审核

行政审批类

2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行政审批类

3

筹备设立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审批(初审)

行政审批类

4

宗教团体筹备、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

行政审批类

5

筹备设立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变更为寺观教堂审批(初审)

行政审批类

6

宗教教职人员户口迁移审批

行政审批类

7

在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大型活动备案

行政审批类

8

宗教房产和土地的变更备案

行政审批类

9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的成员备案

行政审批类

10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

行政审批类

11

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接受宗教性捐献的

行政处罚类

12

为违法、违规的宗教活动提供场所的;未经批准易地重建宗教活动场所的;未经同意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范围内新建建筑物和设施;未经认定和备案或者被解除宗教教职人员身份的人员以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进行宗教教务活动的;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宗教事务部门认可的临时地点以外组织、主持集体宗教活动的;非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设置宗教设施和举行宗教活动的;违法举办宗教培训班的;邀请境外宗教组织、宗教教职人员来访,参加宗教活动以及讲经、讲道未办理响应手续的;未按规定接受境外捐赠的;接受境外的宗教津贴和传教经费的

行政处罚类

13

 

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的

行政处罚类

14

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

行政处罚类

15

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活动场所已被撤销登记仍然进行宗教活动的,或者擅自设立宗教院校的

行政处罚类

16

擅自组织信教公民到国外朝觐的

行政处罚类

17

违反《宗教事务条例》规定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

行政处罚类

18

在大型宗教活动过程中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情况,举办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负有责任的

行政处罚类

19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未建立有关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宗教活动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重大事件未及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捐赠的;拒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行政处罚类

20

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行为

行政处罚类

21

对侵犯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合法权益或者干扰破坏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正常宗教活动行为

行政处罚类

22

归侨、侨眷身份确认

行政审批类

23

城镇华侨房屋审核确认

行政审批类

24

华侨回国定居

行政审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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