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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29 信息来源:高明区团委

  团区委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党务、纪检、监察、人事、文秘、财务、保密、档案、劳资、工会、妇女、计划生育和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少先队员开展思想教育和劳动实践活动,抓好团队衔接工作,协同教育部门规划、指导少先队和培训少先队辅导员。

  (二)团务科。研究拟定团的组织建设规划、有关规章制度及督促、检查和落实;协助各级党组织做好团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管理工作;做好团员发展规划、团组织的建立换届、团员团干部的奖励或处罚;负责团费收缴、团员统计等工作;负责青年联合会秘书处日常工作,指导各类青年社团工作。负责团的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实施、落实,团内宣传阵地的日常工作,总结推广团工作经验;指导区直机关团工作和青年工作;指导学校团工作,做好业余团校、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指导农村团工作和农村青年工作;指导企业团工作和企业青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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