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联动 合力打击环境犯罪行为



  强化环境案件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环境执法效率。近期,区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支队于S272杨和段开展执法检查,查获某重型仓栅式货车运载废碱水(NaOH)9.17吨,由于当事人未能提供合法转移危废化学品的资质证明,区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支队根据职能分工,将相关情况函告知我局。经我局执法人员深入调查,发现佛山市高明区某铝业有限公司分公司将9.17吨废碱水交由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佛山市南海区某化工厂处理,经有资质公司鉴定废碱水属于危险废物,某铝业公司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我局已通过“两法衔接”将相关资料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创新环境执法,不断完善环境执法协作机制。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路上,生态环境分局不断创新、不断完善机制,为高明区生态环境安全保驾护航。一是与公安分局制定联动执法方案,与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支队制定打击非法运输和转移危险废物专项联动方案,与周边区域签订跨界区域环境污染防控合作协议。二是贯彻联合执法检查“全过程”、“全链条”新理念,强化企业环境守法自觉,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堵塞监管漏洞。截至9月24日,我局与其他政府部门共开展联合执法20多次;发出《环境保护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62份、《环境保护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3份;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15份,处罚金额378.25万元。

  下一步,生态环境分局继续结合扫黑除恶、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工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与各政府部门的衔接,积极采取综合执法等方式,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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