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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13 信息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府采购、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审计、资产管理、信息网络建设管理等工作。牵头起草生态环境综合性材料。承担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聘、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组织全区生态环境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二)法规宣教股。负责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承担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案件的法律审查和行政处罚文书制定,组织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两法衔接工作。承担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负责法律业务指导、执法资格审查,牵头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以及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责任制、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组织、策划、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新闻审核和发布工作。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负责局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的宣传管理和维护工作。牵头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

  (三)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股(审批服务股)。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性规划(自然生态保护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等)、专项规划、水功能和水环境功能区划、大气和噪声等环境功能区划。承担权限内的规划、政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承担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工作。负责环评机构及其人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环境工程单位、环保竣工验收、环境咨询、环境整治、中介服务等机构的监管。负责企业服务、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服务窗口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承担节能减排、碳排放权交易、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四)污染控制股。组织实施环境污染综合性治理计划和统筹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大气、噪声、光等污染防治计划。组织落实环境污染限期治理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环保、入河排污口设置。负责监督指导生态破坏的恢复工作。负责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的呈批和监督使用。负责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排气检测以及排气检测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加油站、油库等的油气回收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引进和推广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先进技术。负责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实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五)生态保护股。负责生态创建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生态状况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综合创建和政府任期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组织实施。负责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环境监测质量监督,组织编制发布年度环境质量公告工作。负责指导全区环境监测网点建设。负责生态环境大数据和形势分析工作。承担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固废管理股(土壤生态环境股)。负责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重金属、核安全、核放射、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环境管理。负责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等活动的环境管理工作。依法对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跨区转移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核技术、放射源、辐射源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核辐射、电磁辐射、放射性、生物技术泄漏等的污染防治和环境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环境管理。负责固体废物进口审核呈批。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非医疗废物的初审)。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限于Ⅳ、Ⅴ类放射源和Ⅲ类射线装置)。负责全区土壤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七)执法一大队。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对接上级生态环境执法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污染源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跨界污染处理处置工作。负责全区环境信访工作。负责环境信访案件的接诉、承办、交办工作,受理 110 环境保护社会紧急援助指令。负责生态环境应急和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组织环境应急演练。组织协调跨区域、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和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治。负责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工作。

  (八)执法二大队。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和证后监管工作。督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监督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对税务机关提请的环保税申报数据进行复核;负责污染源综合监管。负责村级工业园环境整治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环境污染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维护。负责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数据有效性审查、超标管理和监督性监测数据执法应用。对餐饮油烟、生活噪声的污染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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