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对高明区企业开展清单式执法检查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推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省生态环境厅于2023年10月19日对高明区企业开展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现场检查工作。本次检查由省生态环境厅四级调研员董丽华带队、省技术评估中心专家、市区执法人员陪同。

  检查组先后对佛山市高明基业冷扎钢板有限公司、佛山惠褔科创有限公司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维、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等情况。现场检查并指导企业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信息公开等内容。

  清单式执法检查是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检查的主要形式,实现“进一次门、办多项事”,可以有效减少对企业的检查次数,是生态环境部门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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