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召开高明区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2021年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高明区打击非法处置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等工作要求,进一步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保障生态环境安全,9月30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组织召开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各镇街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负责人以及我区涉及废包装容器等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参加了此次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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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生态环境分局固废管理股负责人首先结合蒲公英环境宣教之“送政策进企业”主题,对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和环境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宣讲,对企业提出管理要求:一是必须如实申报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情况;二是必须委托具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签订处理处置合同,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三是严禁将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接着,生态环境分局解读了《高明区打击非法处置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进行了部署。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生态环境分局还组织参会企业共同观看中央环保督察通报非法处置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典型案例,要求企业务必举一反三,对照案例迅速自查自纠,加强危险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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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负责人通报近期打击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环境污染犯罪案例,要求企业严格按照《高明区打击非法处置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照标准,抓紧整改落实,确保把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做扎实。


  本次会议还设置交流答疑环节,对企业遇到问题答疑解惑。会后,与会企业签收《关于要求加强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签署《企业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规范管理承诺书》等。

  下一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将继续加强部门协作,指导服务废包装容器等危险废物相关企业规范管理的同时,还将持续开展打击非法处置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联合查处一批典型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整治一批管理不规范企业,对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保障我区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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