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企业帮扶指导,落实排污监管责任

  为进一步巩固我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成效,落实生态环境部《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及省、市有关要求,提高排污许可证的发证质量和执行质量,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二大队组织开展现场帮扶,助力企业做好排污口规范化等工作、及时申领国家排污许可证。

  图片1.png

  2021年6月,针对杨和镇对川片区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对川污水厂”)及杨和镇第二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杨和二污”)排污口不规范的问题,执法二大队深入企业现场进行帮扶,为企业排污口规范化申报提供技术指导,为这两个污水厂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做好基础工作。

  2021年8月24日,执法二大队执法人员再次深入两个污水厂的现场进行帮扶和执法检查。经核查,上述两间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规范化工作均已完成,其中对川污水厂已经生态环境分局排污口规范化备案。执法人员现场督促两个污水厂尽快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并按规定完成后续的竣工环保验收及在线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联网工作。

  建设单位作为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履行环保责任。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既依法依规监管,又重视合理诉求、加强帮扶指导,对需要整改的给予合理过渡期,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

  图片2.pn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