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为加强我区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我区生态环境工作管理水平,更好的落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求,保障镇街生态环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有效承接和稳步推进,我局于2021年5月8日组织开展由“蒲公英”生态环境宣教讲师团及我局法律顾问主讲的2021年度区镇(街道)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2021年度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上午课程首先由我局法律顾问李勇律师以新《行政处罚法》为视角进行行政处罚若干重要问题探讨。李律师从行政诉讼对行政处罚行为的审查要点、完整行政处罚行为的一般程序、新《行政处罚法》若干实务问题解读三个方面,以独特的视角就行政处罚相关重要问题向我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进行了重点解读。

  接着我局法规宣教股股长李琅同志进行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要点分享。先是介绍了2019年以来行政处罚情况,作了处罚概况、复议诉讼等数据对比,分析每年的案件变化及影响因素;然后结合案件审查工作实践及法制审核要点,指出行政处罚案件最常见的四大问题及办案注意事项;最后分享了听证、复议、诉讼及申请强制执行工作要点,为6月1日起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各镇街监管所以镇街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指引参考。

  上午课程的最后,我局法规宣教股副股长万霞同志结合行政法、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以及2020年案件评查的情况,对2021年行政处罚的案件评查工作的开展及相关注意事项进行了解读。

  2021年度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下午课程首先由我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股业务骨干何灵同志就行政许可事权下放进行培训讲解。何灵同志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夜间连续施工作业审批,蒸汽桩机、锤击桩机审批三个方面讲述我局为提升生态环境行政管理效能、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提升居民环境获得感拟将一批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镇街监管所实施,对镇(街道)生态环境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工作的落实提前进行分析解答。

  培训的最后我局执法一大队副队长梁家奇同志就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者限制的审批、案件调查取证、行政强制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刻的讲解,提高了我区生态环境执法业务人员的生态环境案件执法能力,为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清晰的指引。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力争持续提升我区生态环境队伍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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