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蒲公英”生态环境宣教服务再起航-及时开展国家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培训,增强企业知法守法意识

  为使辖区内重点企业能尽快在“领好证”、“用好证”的同时学会“管好证”,高明区“蒲公英”生态环境宣教服务团队联合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于3月17日下午针对区内重点企业进行了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宣贯活动。

  活动通知发布后,五十家企业的报名名额就迅速爆满,活动现场更是座无虚席。

  活动现场,首先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执法二大队大队长杨家琚进行授课。杨家琚提醒企业,2021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36号)》(以下简称“《条例》”),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他还向参会企业讲述了《条例》实施的意义,对排污许可证后监管进行了部署,强调企业要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落实好主体责任。接着,高明区环境科学研究所吴晓燕高工为企业进行培训。吴晓燕从高明区环评审批改革相关政策、《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重点解读、排污单位自查要点、持证以后企业需要做什么这四大方面内容,对企业如何利用好环评审批的红利及排污单位如何做好证后管理进行了深入浅出地系统讲解。

  通过这次培训,企业熟悉了我区的环评审批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的相关要求,为企业日后办理相关工作提供了指引。

  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负责人表示,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的“蒲公英”生态环境宣教服务团队在行业内已得到广大企业的认可,希望多举办这种宣教培训活动,使更多的企业、更多的会员单位得到实际性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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