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召开铝灰渣、二次铝灰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会议

  2021年1月26日上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召开高明区铝灰渣、二次铝灰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会议,全区铝型材相关行业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由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固废管理股负责人对新修订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进行了解读,要求铝灰渣、二次铝灰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各项规定,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各项要求,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以及标识、管理计划、申报登记、源头分类、转移联单、应急预案备案等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会议设置现场答疑环节,对企业在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佛山市2021年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联同公安等部门继续加大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不依法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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