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举办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培训会

  为切实加强我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各职能部门、各镇街(管委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职责,2020年11月6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组织举办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培训会。自然资源分局、区土地储备中心、区重建代建中心、各镇(街道)、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此次培训会议。

  培训会上,首先,暨南大学金腊华教授专题解读了《土壤污染防治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条款,以及工矿企业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和相关热点问题。
   接着,生态环境分局固废管理股(土壤生态环境股)股长冯富华同志现场解读了我区在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对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哪些情形、哪个环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评审流程进行了逐一解读。
   为了让参会人员更好的了解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会上向各相关职能部门派发了《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宣传材料,并设置了现场问答环节,针对不同部门遇到的实际问题由专家现场予以解答。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各职能部门、各镇街(管委会)的思想认识,从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的高度来认识《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重大意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土壤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力度,进一步增强土壤污染防治合力,加强信息互通,共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净土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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