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学习课堂正式开启——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为全面、深入、准确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8月26日下午,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邀请佛山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肖明新老师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上了一堂有针对性的《民法典》的辅导和解读,让大家对绿色‘民法典’有了初步认识,对其中的绿色原则有进一步深刻理解,切实把民法典有关规定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准则和依据,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水平,支持和保障绿色民法典的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肖博士以《民法典》的绿色原则为宣讲主题,分别从绿色民法典的历史方位,民法典的绿色原则与规则,行政机关与绿色民法典的实施三个部分展开具体讲解。今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步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部法典也有“绿色民法典”之称,其确立了绿色原则作为民法基本原则,从民法的社会化与绿色化角度,民法典的绿化是一次重大的价值原则和政治决策,是世界首创的“中国方案”。

  分局副局长杜伟斌同志对干部职工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学深悟透民法典。深刻领会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理念等核心内容,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各项新制度、新规则、新要求,特别是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条款。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依法履行职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知识、必备能力、必需本领,切实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法治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大普法力度,做活做实民法典宣传。加大对民法典的宣传、解读和普及是生态环境系统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通过宣传栏、学习强国平台、新媒体宣传等宣传手段掀起贯彻学习高潮和浓厚氛围,推动民法典知识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三是狠抓重点环节,落细落实民法典实施。民法典就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作出了若干部新规定,我们要结合本职工作,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监管提升,努力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完善系统内部管理制度,为落细落实民法典实施贡献高明区生态环境系统智慧和力量,为建设美丽高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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