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多措并举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提升,防范分散式水源地生态环境污染,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2020年8月14日上午,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水利局组成检查组,对高明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立、治”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并组织召开现场会。杨和镇、明城镇、更合镇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有关工作负责人和相关村居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检查组先后走访了明城镇苗迳村委会新村居民小组和旧村居民小组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对苗迳村委会分散式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分情况、标志牌规范化设立情况和水源地保护范围内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检查发现,明城镇苗迳村委会新村、旧村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均为地下井水型水源,水源地范围内不存在生活污水、有毒有害垃圾等污染源,已规范化设立分散式饮用水源保护范围标志牌。

  检查组现场进一步明确了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标志牌样式和标准,并围绕下一步工作达成了共识,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勇于担当作为,形成镇街、部门、社区村委和村民小组之间的工作合力;二是从实际出发,根据水源地的类型、特点做好水源地保护范围的划分、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切实将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三是加强部门及村居沟通协调和村民参与力度,将群众应当承担的责任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觉自律保护水源地。

  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立、治”工作是2020年佛山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要求,是关乎当地群众饮水安全是实事、好事,区、镇有关部门将坚持依法依规和因地制宜相结合,推动建立饮用水源地环境和水质安全联动体系,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