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提升证后监管能力

  2020年7月10日,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执法一大队开展了“学习大讲堂”第七期学习活动,对国家排污许可制改革工作及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工作进行学习交流。此次学习活动邀请执法二大队开展业务讲解,执法一大队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由执法二大队队长罗超同志详细讲解了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工作主要内容。实施排污许可制是环保管理的新模式,而证后监管则是排污许可制度实施的重要环节。证后监管是固定源管理体系的核心要义,排污许可证后监管要求在依法有序推进国家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工作的同时,强化和规范排污许可证证后“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管理工作,促进企业自我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接着,执法二大队冯宇星同志介绍了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以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表的详细内容,对企业需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运行、维护污染治理设施、开展自行监测、做好台账记录,按期上报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明确。

  这次“学习大讲堂”活动有利于执法人员进一步熟悉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的各项业务内容和要求,有效提升了对监管新模式的理解深度。我局将继续强化企业服务意识,主动积极做好企业服务,推进企业落实排污单位环保主体责任,指导督促持证企业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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