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深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西江新城党工委(管委会),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粤安办发电〔2018〕15 号)、《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佛委办明电〔2018〕2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现就持续深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按照区安委会前期部署切实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大检查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继续大力贯彻落实《佛山市高明区安委会关于印发高明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明安〔2018〕5 号)精神,持续深入开展自2018年3 月1 日起启动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大检查专项行动,强化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例会和例检等制度、强化企业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强化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强化企业安全应急管理。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以及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强制措施,督促企业按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持续强化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要深刻吸取中交二航局佛山地铁2 号线一期施工工地“2·7”隧道透水坍塌事故和韶钢公司“2·5”较大煤气中毒事故以及高明区“3·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企业要组织全员学习,特别是企业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学习,确保不漏一人,到岗到位,全员覆盖;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类规模以上企业均要建立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主任的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强化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

   企业要持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安全承诺制度,主要负责人要签订《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要不打折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要加大安全与职业病防治投入,落实安全与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要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及时进行事故报告,保证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同时,企业要常态化组织学习国家、省、市、区相关企业主体责任文件,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在大检查表格中进行摸底核实。

四、推动落实重点单位“四个”全覆盖

   各镇(街道)和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将区安委会制作的《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片》派发至辖区和行业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观看,确保企业全员接受警示教育。要完成节前停产停工、节后复工复产“三个一”(即进行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定一套节后复产方案,完成一次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任务目标,确保警示教育、责任承诺、节前停产和节后复产四个方面工作覆盖全区所有重点单位。

五、积极探索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总监制度

   非煤矿山、金属冶炼、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机械制造、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烟花爆竹、民用爆破等高危行业企业,要积极探索建立安全总监制度,要聘请拥有安全资质、熟悉法律法规、掌握专业知识、具有责任意识的人员担任安全总监,全面加强本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总监直接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继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

   要按照省、市要求开展交通运输、水上交通、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大型群众性活动以及旅游安全七大专项整治行动,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五个坚决”(坚决曝光重大隐患,坚决惩治典型违法行为,坚决通报“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坚决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坚决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同时,做好“三合一”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非煤矿山、农业机械、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七、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鼓励已经完成三级创建的企业以达到国家一级和省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为目标,不断提升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探索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由工贸企业逐步向其他行业领域推进的路子,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覆盖更多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意见》和区安委会安责险推广工作方案,做好安责险推动和引导工作。按照《佛山市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要求,惩戒失信和激励守信企业,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

八、全力打造“百万职工岗位零事故行动”

   深入推进“百万职工岗位零事故行动”,以创建零事故岗位、零事故班组和车间为契机,切实解决我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众多、安全风险居高不下的问题,夯实安全基础,改善企业本质安全,最大限度提升企业安全防范能力。

九、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十佳示范企业”评选活动

   采取切实措施,对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中表现优秀的企业予以奖励和更大力度的综合扶持,树立企业安全生产示范标杆。从2018 年起,在全区企业中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十佳示范企业”年度评选活动,对获评企业给予财政资金扶持,并颁发称号牌匾,扶持资金纳入区安监部门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制定综合性扶持政策对示范企业予以更大力度扶持。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到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中来,全面掀起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热潮,促进我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具体评选方案的制定与实施由区安委办负责。

   请各级各有关部门将本通知发至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各类企业。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办公室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10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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