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饮酒醉酒驾驶 共筑幸福美好生活

倡议书

广大企业朋友和驾驶员朋友:

  据统计,近三年来,高明辖区内被查处的醉酒驾驶刑事案件年均超过500件,共计1302人受到刑事处罚,另有3207人因饮酒驾驶被查处,酒驾醉驾高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损失,给很多家庭造成巨大伤害,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为了您的家庭幸福,为了他人的生命安全,为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特发起倡议:

  一、做“拒绝酒驾醉驾”的践行者

  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单位:毫克每100毫升)≥20<80为酒驾,≥80为醉驾。饮酒、醉酒后,人容易出现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判断力变差、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减弱,操控能力降低等状况,极其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危及驾驶人、乘客、过往行人的生命安全。而涉事人员则面临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资格、在一定时间内被禁止考取机动车驾驶资格,甚至被解聘、吊销相关执业执照等不利影响。所以,参加亲朋聚会、婚庆典礼等活动,自觉做到不劝酒,提醒同行人员少喝酒、不醉酒,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二、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引导者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爱护亲人、朋友,请时刻提醒他们少喝酒、不醉酒、理智饮酒,做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发现他们有酒后驾车行为,请及时劝阻,帮助其选择安全的交通方式离开。

  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参与者

  餐饮、机动车维修行业从业者,可以选择在醒目位置放置、粘贴“拒绝酒驾”的警示标识,提醒、劝阻、帮助有酒驾苗头的顾客向其同行人、家人、代驾人员寻求帮助。

  安全出行,平安回家,是人们对幸福美好生活的保障,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驾驶意识,使拒绝酒驾醉驾逐渐成为自觉意识和行为习惯,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成为每个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的风范。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