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会员:
现将区政府《关于表彰佛山市高明区2010年度纳税大户的决定》(明府字〔2011〕7号)转发给你们,希望有关企业会员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高明经济社会发展多作贡献。
特此通知
佛山市高明区工商业联合会
二O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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