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通知

区级各行业协会商会:

现将《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通知》(佛发改收函〔2018〕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贯彻执行。同时,填报《佛山市高明区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台账》、《高明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公示模板》(见附件),分别于2月18日、6月28日(报送半年情况)和11月27日(报送全年情况)前报送至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邮箱:fs88662012@163.com。(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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