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追赃挽损会商机制,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完善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机制联席会议在区公安分局召开
  为完善我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加强涉企案件的追赃挽损工作,强化职能部门间的协作和联系,8月1日下午,区公安分局、区工商联、区法院、区检察院召开高明区完善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机制联席会议,对《高明区民营企业维权追赃挽损会商机制》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会议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王成明主持,区工商联专职副主席陈世常、区法院、区检察院的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王成明大队长通报了前期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制定的《高明区民营企业维权追赃挽损会商机制(讨论稿)》和相关工作情况。《机制》提出建立协调、通报和信息反馈三项机制,其中工作协调小组在区工商联设立办公室,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强化宣传报道工作。
  陈世常专职副主席在总结讲话中表示,构建民营企业维权追赃挽损会商机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在涉企案件中的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让企业家和企业能够专注经营、放心经营,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对下一阶段工作,他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加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良好互动局面;二是要加强与镇街和企业的沟通联系,针对民营企业的实际需求,主动靠前服务,发挥实质性作用;三是加强对工作动态和成效的及时宣传报道,例如展示追赃挽损工作成果等,营造加快构建“四季如春”营商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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