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高明区文明家庭申报

各镇(街道)妇联、区各单位妇委会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进一步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文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区妇联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高明区文明家庭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获得镇(街道)级文明家庭的所有城乡家庭历年已获得区级以上文明家庭的原则上不再参评。年度家庭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一是违反计划生育的;二是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三是参与邪教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四是有其他违法现象的。请各级妇女组织推荐申报时把好计生、综治审核关。

二、申报名额:

荷城街道妇联须向区妇联推荐不少于40户,更合镇妇联推荐不少于22户,杨和、明城镇妇联各推荐不少于20户,各单位妇委会申报名额不限

三、文明家庭标准: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热爱祖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公民的义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扶贫济困,弘扬社会公德。

2、诚信知礼,家风文明。建立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尊老爱幼,宽容谦让,无家庭暴力、无黄赌毒邪行为;邻里和睦,以诚相待,热诚包容;建立文明、健康、科学、和谐的生活方式,坚持男女平等、儿童优先、健康生活的观念。

3、移风易俗,婚育文明。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遵守国家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优教,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4、尊重劳动,文明从业。家庭成员尊重劳动,有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各种健康的文娱活动;诚实劳动,合法经营;熟练掌握劳动技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提倡勤劳致富、勤俭节约、合理消费,以艰苦奋斗为荣,以奢侈浪费为耻;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学习环保知识,热爱环境,保护环境,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节约资源;从家庭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家居清洁美化。

四、申报办法:

各镇(街道)妇联、区各单位妇委会根据文明家庭标准,择优推荐申报区级文明家庭,报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命名。今年被评为佛山市“最美家庭”和提名广东省“书香家庭”的自动成为区级文明家庭标兵。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级妇女组织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以此为契机推动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条件做好文明家庭申报工作,进一步扩大区级文明家庭的示范作用和影响力。被推荐申报的家庭应事迹突出,有较好的社会影响。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妇女组织要发挥组织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家庭主动参加文明家庭申报工作,提高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在全区形成家家创文明的良好氛围。

3、创新形式,丰富活动。各镇(街道)在开展申报工作过程中,要围绕创建文明城市的目标,贴近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美德实践活动,提高家庭美德知晓率。

4、按时完成,做好报送。请各镇(街道)妇联、区各单位妇928日前将高明区文明家庭申报表(附件1)一式、《2018年高明区文明家庭申报名册(附件2)一式、《2018年镇(街道)文明家庭统计表》(附件3一式两份连同所有电子版,报区妇联妇儿工委办。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命名。

联系人:李惠清、宋健冰,联系电话:88662201

 

附件:

          1、高明区文明家庭申报表

    2、2018年高明区文明家庭申报名册

    3、2018年镇(街道)文明家庭统计表

 

   

佛山市高明区妇女联合会

    2018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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