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妇联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一轮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5月8日至5月17日,区委第一轮巡察“回头看”巡察组对区妇联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12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一、整改工作概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反思,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区妇联党组高度重视本轮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对妇联整体工作的再次复检,强化治疗,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对本轮巡察发现的存在问题,区妇联党组全面接受,全盘认领,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反思,认真吸取上一轮巡察整改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四个意识”的实际行动。及时召开区妇联巡察整改动员大会,对区委巡察“回头看”反馈的意见进行深入全面的传达,要求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履行主体责任,立行立改,层层压实责任狠抓问题整改落实

  区妇联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跟进、亲自督促。成立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负总责,各党组成员各负其责、带头整改,召开党组会议、主席办公会、支委会研究专项问题整改措施及推进情况。制定印发了《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妇女联合会党组落实高明区委第一轮巡察“回头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目标、措施、责任和要求。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整改过程中,针对重点问题重点对象,分别开展提醒谈话11人次,通过红红脸、出出汗,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的针对性。对个性问题,做到立行立改,该核实的认真核实,该收回的坚决收回,决不再留下尾巴;对共性问题,做到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完善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决不会敷衍了事。截至11月8日,巡察“回头看”反馈的18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快发展的动力

  区妇联党组把本次巡察“回头看”整改作为完善机制的一次重要契机,把整改工作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把整改落实转变为完善机制的过程,把突出问题整改到位,使整改更长效。整改过程中,针对重点整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如针对“向社会购买服务缺乏规范化、可操作性流程”问题,多次与纪检监察组、财政局、资管办了解相关制度,向社会机构征询规范化且便民利民的操作流程意见和建议,制定了《高明区妇联购买第三方服务工作制度》,有效保障公平公正及财政资金安全。如针对“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申请审核不严谨”的问题,下乡调研了解实际情况,召开项目工作会议,明确该项目整改要求,对审批流程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明晰。在上一轮巡察整改制订完善15项制度的基础上,本次整改新制定工作制度1个,规范工作流程2个,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遵、有制可守,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防范廉政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营造了制度管人管事、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关于第二轮巡察后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 关于“人事工作有所欠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区妇联存在人员固化现象,如办公室主任任职近10年未轮岗,并没有整改措施和相关说明材料。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1.剖析原因:对于上一轮巡察提出人员固化现象,区妇联整改不到位问题,主观原因是党组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不够,对干部培训轮岗交流工作重视不够,没有从多方面锻炼干部能力;客观原因是区妇联中层干部编制只有3名,其中1名中层干部于2016年1月新任职,另1名中层干部于2017年10月新任职,培养干部需要一定时间过程历练。

  2.党组加强学习并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坚持人岗相适,尽才而用,不断激发干部干事热情。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争取对中层干部进行跨部门轮岗交流,配强中层干部。

  3.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干部培养力度,今年区妇联新招录公务员1名,目前安排在办公室熟识各项业务工作,将通过压担子多培养的方式,促其快速成长成熟。

  4.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精神,从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角度考虑,且今年下半年分管办公室的副主席休产假,从有利于妇联整体工作的推进落实,保障单位良好运作方面考虑,2019年10月30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今年暂不对办公室主任进行调整轮岗,但要注重挖掘培养办公室主任人选,有针对性进行培养锻炼,只要干部成熟尽快调整配备。

  (二)关于“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审批把关不严谨”“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资料归档不完善”“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事后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以上3条问题的整改只有2份《督导情况登记表》,无参加督导的人员签名等原始记录,整改流于形式。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1.原因分析:分管领导重视不够,项目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不细致,审核不严谨,工作职责不清晰,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2.10月12日组织区、镇两级项目人员召开项目整改工作会议,通报对申请材料审批把关不严、归档不完善、事后监督不到位的问题,要求端正工作态度,强化工作作风,严肃抓好项目整改,并部署下阶段工作要求。

  3.全面排查贷款户申请表,对申请表中有部分信息填写有误或贷款项目基本情况信息填写有误的,马上补齐资料或要求农户重新提交申请表。截至10月18日,信息填写有误的申请表已全部修改更正。

  4.加强工作指导,优化完善了贷款申请表,在贷款申请表中增设“经办人”一项;实行责任制审核,每份资料上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印章再提交上一级妇联,确保数据资料正确。10月18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相关要求的通知》。

  5.要求村(居)、镇(街道)、区三级妇联严格落实督导职责,定期通过实地走访和电话回访,跟踪了解贷款户经营状况、贷款资金用途、督促提醒贷款回收等情况。强化项目督导工作,制定了《小额贷款项目督导情况登记表》和《小额贷款项目贷款户电话回访跟踪登记表》。

  6.项目资料归档严格按省妇联项目有关工作指引操作。

  7.针对存在问题,分管领导对项目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加强担当作为教育,做好廉政风险防范。

  (三)关于“社工服务采购项目资产管理不完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区妇联转给鹏星社工注册资金3万元,巡察反馈认为整改依据有误,不符合《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1.原因分析:党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薄弱,资产管理力度不够;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学习不深、理解不透。

  2.针对3万元社工注册资金的去向问题启动再次调查,确认当时注册资金转为调研课题费后确实全部用于调研课题项目上。

  3.对3万元注册资金转为课题调研费的支出凭证再次审核相关票据,虽然会计凭证不规范,但也能证明这3万元资金确实在机构注册后全部用于专项调研的经费支出。

  4.《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第二条规定确实不适用作为不收回转给鹏星社工注册资金的理由。

  5.为解决这一历史遗漏问题,区妇联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会议认为,这笔资金经多次核查分析,暂未发现涉及到公职人员的个人私利,确实用于课题调研的经费支出,一致同意将3万元注册资金转作课题调研经费。区妇联应从这一事件中汲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依法依规严格规范程序,杜绝此类情况再出现。

  6.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文件政策,提高行政业务办理水平,财务人员要提高财务规范管理水平和财务监督能力;区妇联制定《高明区妇联购买第三方服务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四)关于“套用项目资金发放补贴”“资金使用存在廉政风险”等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2014年妇女干部培训发放交通伙食补助费,及2014-2015年间以现金方式直接派送挂钩村干部中秋、春节慰问金等问题,没有见到党组研究处理办法,且对涉及其中领取补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未作出退款的处理和相关说明。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1.原因分析:党组廉政风险意识淡薄,对培训类相关文件精神理解不透彻,现金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没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巡察整改过程中存在好人主义思想,不愿得罪人,不敢碰硬,对2014年基层妇女干部培训班补贴没有处理彻底,对挂钩村干部的慰问金也没有细致说明情况。

  2.党组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反思自身思想问题,坚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面对错误,坚决整改到位。

  3.9月29日下午举办2019年区妇联警示教育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精神,明确财务管理政策及相关制度,保证专项资金使用事项严格按照各项程序进行,切实做好资金监督管理跟踪,严防资金风险。

  4.针对2014年妇女干部培训发放交通伙食补助费问题,查阅相关票据,核准领取补贴人员名单,结合实际情况,坚决从严从快处理,该收回的立即收回。截至9月底,82名参加培训人员,其中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共11人,收回每人50元的补贴,共550元,已上缴区财政账户。

  5.针对2014-2015年向挂钩村干部派送节日慰问金问题,经认真核查,通过现金向挂钩村干部派送节日慰问金共9600元,主要是用于组织中秋节及春节群众性活动经费,需要村干部及部分村民协助组织而发放的补贴。2019年10月30日区妇联党组会议研究,认为对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确实存在廉政风险,但考虑当时农村工作实际,且于2016年1月后一直没有再发生同类情况,综合考虑,会议一致同意该项资金不作收回处理,但杜绝再发生此类情况。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相关责任人做好提醒谈话,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情况再发生。

  (五)关于“党组落实整改工作表所列出的归档台账资料与实际的台账资料不相符”问题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巡察组查阅相关资料未发现巡察报告第5条“中心组理论学习不规范”、第12条“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力度不够”、第13条“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关整改资料。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1.原因分析:负责资料整改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致不严谨,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分管领导指导监督不到位。

  2.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分管领导要及时指导,跟进监督落实。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本轮巡察“回头看”整改方案。

  3.重新整理2018年及2019年“中心组理论学习不规范”“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力度不够”“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相关整改资料,并如实做好台账归档。

  4.对负责整改工作归档台账资料的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耐心细致的方式做好相关工作,要提高办公室业务能力,学习档案整理的科学方法,提高办公效能。

  (六)关于“巡察报告列出的多个问题在整改时缺乏针对性”问题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没有针对9条问题全部开展谈心谈话,且谈话内容均未涉及整改的具体问题。巡察报告列出的多个问题在整改时缺乏针对性。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1.原因分析:党组及成员对巡察整改认识不到位,对整改指导的针对性不强,存在浮于表面的情况。负责资料整改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致不严谨,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2.党组及班子成员深入反思,认真分析思想根源问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处理问题的针对性,党组会议专门研究本轮巡察整改方案、制度及整改报告,务求整改实效,杜绝泛泛而谈。

  3.针对巡察“回头看”发现的相关问题,9月份,党组书记针对具体问题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纪检监察组与部室负责人进行一对一提醒谈话,共开展针对性提醒谈话11人次,认真做好谈话记录,确保整改工作到位到人。

  4.认真落实提醒谈话工作制度,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

  三、关于“回头看”巡察发现的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签到不严谨”问题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发现中心组学习记录本统计人数与签到人数不符,且列席人员未分开签到。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1.原因分析:中心组学习秘书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致不严谨,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分管理论学习的领导指导不到位,没有做到日常监督。

  2.党组切实提高对政治理论学习工作的思想认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政治理论武装头脑,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3.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按照区委宣传部有关中心组学习规范化要求和程序开展工作,确保签到、记录、报告等相关学习记录如实无误。2019年中心组学习没有发生此类情况。

  4.对中心组学习秘书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学习秘书增强责任意识,以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做好工作,杜绝发生此类错误。

  (二)关于“支部学习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发现支部会议内容不规范、学习交流组织不严格等现象。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1.原因分析: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学习交流等工作抓得不够严不够实,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不足;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有待加强,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致不严谨。

  2.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章党规的学习,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

  3.9月份对党务工作者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党建工作能力,明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关系,根据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各时期精神组织支部学习,提高党员党性修养,增强支部凝聚力。

  4.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发挥党支委带头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增强身份意识,自觉参加支部学习,积极讨论发言,为党建工作建言献策,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9月至11月底党支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党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全体党员撰写心得体会,参与志愿服务,为群众办实事。

  (三)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发现签订付款方式不合理、项目先开展后签合同、合同签订条款过于简单等问题,存在资金使用风险。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1.原因分析:对合同法、政府采购及财务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学习不够且不够熟悉,分管领导对合同的审核不够严格。相关项目负责人员及财务人员,对财政资金使用缺乏严谨性,财政资金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2.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岗双责”,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防范资金支付风险,组织学习《合同法》、政府采购及财务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增强风险防控意识。

  3.深入查找廉政风险隐患,对本轮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6份合同,逐项分析审查合同支付方面的风险点,审核项目完成情况及成效,补充相关文件、说明材料或验收清单;截至10月底,6份涉及风险的合同有5份已履约完成,均验收合格,达到合同预期效果,没有发现因为合同经费支付问题而出现财政资金风险。其中关于《南方日报》合同签订简单的问题,按合同约定2019年进行4期版面宣传,目前已完成2期,另2期将分别于2019年11月及12月份完成,并补充该合同发布的资料佐证及宣传计划。

  4.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保证资金使用事项严格按照各项程序进行。制定《高明区妇联购买第三方服务工作制度》,明确要求合同的付款方式,如果一次性付款需于项目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如果分期付款要求有不少于10%的项目总资金于验收合格后支付,确保项目质量,防范资金风险。

  5.9月份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要求全体干部重视财政资金使用及风险防范。

  (四)关于“租车手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2018年5项租车业务,均无事前审批、目的地、乘车人数等信息。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1.原因分析:虽然财务制度明确租车等相关支出需要事前审批,并要求提供文件依据,但具体落实时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缺乏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分管领导审核不严,报账人员报销手续执行不够严格。

  2.加强财务制度的学习,重新解释财务报销流程,明确分管领导从严审核,责任人员严格执行,财务人员要把好报销关,凭证不齐全的不能报销。

  3.针对巡察“回头看”发现的存在问题,重新核实涉及租车手续不规范的实际情况,并作情况说明,由申请租车人及分管领导签名确认。

  4.加强制度管理,细化公务租车审批流程,修订《佛山市高明区妇联公务租车出行审批表》,明确公务租车报销须有相关依据、经费支出审批表、发票等,杜绝廉政风险隐患。

  5.9月份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按规范程序办事,强化风险防控意识。

  (五)关于“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申请审核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2018年9月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财政贴息申请单中,有3份贷款人贷款项目基本情况与所附的资料不相符。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1.原因分析:妇联工作人员对项目动态管理责任落实不全面,贷款户台账整理不够细,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2.10月12日组织区、镇两级项目人员召开项目整改工作会议,通报审批把关不严问题,要求村、镇、区三级妇联严把审批关。全面排查贷款户申请表,以有误表格马上补齐资料或要求农户重新提交申请表。截至10月18日,信息填写有误的申请表已全部重新更正。

  3.优化完善了贷款申请表,在贷款申请表中增设“经办人”一项;实行责任制审核,每份资料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印章,确保数据资料正确。10月18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相关要求的通知》。

  4.加强与合作部门佛山农商银行沟通协调,明确双方工作职责任务,合力做好妇女贷款审核和督导工作。

  5.根据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分管领导对项目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加强担当作为教育。

  (六)关于“向社会购买服务缺乏规范化、可操作性流程”问题的整改情况。

  (七)存在问题:发现区妇联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流程及指引文件不严谨,没有建立外包服务库,没有成立领导机构、监督机构等,对邀标金额标准缺乏指引,购买服务随意性大。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1.原因分析: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仍不足,没有从领导层面上明确责任,在抓整改落实及规范化建设上仍不够严不够实,特别是对难点问题存在畏难情绪,向社会购买服务项目流程不够规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够强。

  2.关于建立外包服务库问题,按照2019年9月23日《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 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佛政数【2019】53号)文件,明确取消资格入库采购方式,为此,区妇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暂不建立购买第三方服务机构库。

  3.切实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加强购买第三方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区妇联购买第三方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4.加强购买服务项目的日常监督及验收工作,防范廉政风险,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监督组。

  5.为确保购买第三方服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发挥更大财政绩效作用,研究制定了《高明区妇联购买第三方服务工作制度》。明确服务项目经费在2万元以下的(不含2万元)可直接发包,2万—50万元(不含50万元)可发布招募,50万元以上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实施机构。购买第三方服务工作流程分为制定计划、实施购买活动、合同备案、履约验收、资金支付五个步骤,加强购买服务的可操作性。

  6.纪检监察组加强区妇联购买第三方服务日常跟踪监督和指导工作,多次参与相关制度的讨论研究会议,在巡察整改及制度修订过程提出可行性指导意见,并指导区妇联购买第三方服务相关工作,及时指出修正意见,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七)关于“资金支出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发现1项电脑维修费无相关依据,维修电脑及打印机服务费未见具体维修清单。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1.原因分析:分管领导对现金支出管理不到位,廉政风险意识淡薄。工作人员没有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账务人员核查报销不规范,把关不严。

  2.对涉及问题的维修费情况进行认真查核,要求马上整改。经查核,2018年10月支付佛山市广汇电脑有限公司电脑维修费4680元,是2017年及2018年全年日常电脑维修及配件更换,已补充立项表及维修清单,并作情况说明,由经手人及分管领导签名确认。

  3.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财务工作制度,明确领导要带头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单据齐全,并由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方能报销。

  4.开展提醒谈话,分管领导要对账务支出严格审核把关,财务人员要严格按要求,审核票据资料是否齐全,各相关人员签名是否完备等情况,对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报销。

  (八)关于“工会活动经费支出随意性大”问题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区妇联工会2018年3项活动款,均无活动方案。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1.原因分析:工会委员对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业务不熟悉,经验不足,对于工会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不及时,导致出现问题。

  2.对照《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对2017年以来工会经费支出进行排查,及时补充相关活动方案、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并作情况说明。      

  3.组织学习《工会法》,按要求做好工会经费预算及支出等相关规定,定期召开妇联机关工会委员工作会议,商定工会经费支出及职工活动项目,合理开展机关工会职工活动项目,并完善各项工会活动方案,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

  4.对妇联机关工会委员会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强调工会经费规范使用。

  (九)关于“外出参观学习欠缺相关文件依据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发现2018年11月开展参观学习活动,无相关依据和参加人员对象、具体预算清单、活动行程等。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1.原因分析:对外出参加学习的相关要求落实不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廉政风险意识淡薄。分管领导审核不严格,账务人员核查报销不规范,凭证不齐全的项目也给予报销,存在廉政风险漏洞。

  2.严格执行区委有关外出培训参观学习的各类制度,外出培训参观学习必须有文件依据或领导批示,经申请同意方可举办。

  3.重新审核了该项外出学习经费支出票据,补充相关支出依据、清单及行程等,并作情况说明,由分管领导及责任人员签名。

  4.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属于活动、培训、会议等支出需附上通知、清单、合同或协议等证明资料,凭证不齐全的不给予报销,严格把关。

  5.对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员及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参观学习。

  四、扎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

  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深化和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永远在路上。下阶段,区妇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全局,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坚持不懈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努力做到标本兼治,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人民群众。

  (一)坚持以政治理论武装头脑。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扎扎实实做好打基础、利长远、促发展的工作,用心用情、提质提速推进妇女儿童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坚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真抓实干,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切实抓好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意识形态以及选人用人方面等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真抓真管,敢抓敢管,长抓长管,切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三)坚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谋划,亲自部署,敢抓敢管敢负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抓到位抓出成效。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落实提醒谈话工作,立足抓早抓小、及时解决苗头性问题。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抓好党性教育和党性修养,抓好道德建设,不断夯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坚持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断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工作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巩固,坚决防止反弹。对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跟踪督查,善始善终。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持续完善党的建设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未完善的,深化研讨、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要把巡察整改与服务妇女儿童美好生活需求结合起来,使妇联组织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特此通报。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妇女联合会党组

2019年11月15日

- -